GD銀行J分行民營企業信貸業務內部控制優化探討
本文是一篇企業管理論文,本文首先建立起商業銀行信貸業務以及內部控制的基礎理論框架,隨后介紹了GD銀行J分行在民營企業信貸業務內部控制的運行現狀。在此基礎上,文章深入分析了該分行當前內部控制反面存在的主要問題,并針對這些問題提出了具體的改進策略與解決方案。
第1章 緒論
1.1 研究背景與意義
1.1.1研究背景
我國現擁有包括各類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在內的1.7億戶市場經營主體,其中,民營企業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其貢獻可通過“56789”這組數字來直觀展現:即民營企業貢獻了超過50%的稅收,60%以上的國內生產總值,70%以上的技術創新成果,提供了80%以上的城鎮就業崗位,并占據了90%以上的企業數量。作為經濟活動的主要推動者、就業的主要創造者以及技術創新的主要源泉,民營企業構成了中國經濟的中流砥柱。
自黨的十八大召開以來,習近平總書記一直高度重視并全力支持民營企業的發展。當下面對波譎云詭的外部環境,民營企業遭遇困難,總書記號召各級政府在精神和物質上提供雙重支持與指導,希望能為民營企業的發展注入強大動力。同時,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也明確提出了“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戰略目標,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也重申了“必須堅決支持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發展壯大”的立場。在今年全國兩會上,“兩個毫不動搖”和“三個沒有變”原則被習書記著重強調,提出要將民營企業家和民營企業當成自己人。
與此同時,國家也出臺了一系列旨在扶持民營企業的金融政策。在2020年發布的《關于支持民營企業加快改革發展與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中,黨中央提出各級金融機構要加大對民營企業融資難題的關注,同時需提高對民營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經過這一系列政策的推動下,各銀行逐步加大了對民營企業的信貸投放。不過,相較于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在信貸市場上仍面臨較高的風險。從經營層面看,民營企業在規模和結構上往往存在更多的不確定性,進而導致了其在應對外部經濟環境變化時,適應能力較差。此外,許多民營企業的經營者同時擔任投資者和管理者,但是其經營決策往往較為個人化,所以其企業的經營風險更高。從融資層面來看,民營企業在融資市場中的地位相對較低,部分民營企業為了獲取信貸支持,經常選擇采取盈余管理的行為,來夸大自身實力,由此帶來的信息不對稱現象給信貸業務帶來了顯著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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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文獻綜述
1.2.1商業銀行信貸業務內部控制的研究
由于國外銀行歷史悠久,運營架構更為成熟,為我國商業銀行內部控制的發展提供了借鑒與經驗。1980年巴塞爾委員會頒布的《銀行表外業務風險管理》報告中提到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涵蓋風險管控與審計等關鍵要素;1988年的《巴塞爾協議》進一步強調,資本充足率是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最需關注的要素。隨著銀行業的發展,眾多學者對商業銀行內部控制的研究逐漸深入。Andrew Ellul等(2013)提出,內部控制是銀行風險管理策略的基礎,內部控制的強化能夠有效減輕銀行信貸風險[1]。Sekar V(2014)以印度銀行業為例對信貸風險與內部控制的關系進行實證研究,分析了商業銀行信貸業務不良率與內部控制之間存在著密切聯系[2]。Scott H(2016)以興業銀行欺詐為案例,實證分析了銀行內部控制體系的缺陷,銀行內部存在職能界定模糊、管理松懈及管理層監督不足等問題[3]。Bjorkman M等(2005)指出內部控制是否有效直接關系到銀行的信貸風險水平,高效的內部控制能夠顯著降低商業銀行的信貸風險,由此可見,加強信貸業務內部控制管理對于商業銀行的發展至關重要[4]。
由于我國商業銀行相較于國外發展較晚,關于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方面的研究開始也相對較晚。我國內部控制的概念由中國人民銀行在2002年發布的《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首次提出,這也為銀行內控的建立與完善找到了依托。在此之后,諸多研究才開始設計商業銀行內部控制。羅曉萌(2019)從風險導向的視角出發,探討了商業銀行內部控制體系的構建,提出通過優化內部控制以降低信貸風險的可能性[5]。趙祥鶴(2016)指出,我國商業銀行內控體系的不足導致風險管理效能低下,建議強化內部審計與控制監督[6]。王志鋒(2021)認為,內控體系的缺失增加了銀行獲取企業全面信息的成本,促使銀行傾向于向具有客觀優勢和良好聲譽的企業放貸[7]。王李(2016)則強調,信貸業務風險的高低部分取決于銀行對內部控制的重視程度與執行力度,商業銀行需不斷完善內控制度,并確保其有效實施,從而將信貸風險控制在較低水平[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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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相關理論與概念
2.1 內部控制的概念
內部控制,是由企業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和全體員工實施的、旨在實現控制目標的過程。內部控制的目標是合理保證企業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企業實現發展戰略。企業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1)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貫穿決策、執行和監督全過程,覆蓋企業及其所屬單位的各種業務和事項。
(2)重要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在全面控制的基礎上,關注重要業務事項和高風險領域。
(3)制衡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在治理結構、機構設置及權責分配、業務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約、相互監督,同時兼顧運營效率。
(4)適應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與企業經營規模、業務范圍、競爭狀況和風險水平等相適應,并隨著情況的變化及時加以調整。
(5)成本效益原則。內部控制應當權衡實施成本與預期效益,以適當的成本實現有效控制。
在2014年5月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對原《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進行修訂,修訂后的相關指引明確要求商業銀行構建完備的內部控制體系,并對內部控制建設的各方面提出了細致且具有可操作性的要求,具體而言:商業銀行需嚴格落實內部控制各環節的職責歸屬,強化各項內部控制措施的執行力度,完善內部控制的保障機制。同時,商業銀行還應持續開展內部控制的評價與監督工作,確保內部控制體系的有效運行。隨著新指引頒布后商業銀行內控體系的不斷完善,強化了商業銀行風險防范能力,有效平衡了其業務發展與內部控制的相互關系,并為監管部門評估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水平提供了重要依據,對提升商業銀行業整體風險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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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商業銀行信貸業務
(1)商業銀行信貸業務的內容和分類
信貸業務是指涉及信貸活動的一種信用交易形式,主要指銀行等金融機構和貨幣需求方事先簽訂一定的協議,按照一定的利率條件及其他條件向其提供資金支持。從廣義上來講,信貸業務包括貸款、透支等業務方式。銀行等金融機構將資金投入市場,既滿足了自身盈利的需要,也滿足了市場對貨幣的需求,促進了經濟的循環發展。信貸活動通常還要遵循既定的利率條件,當借款方從銀行獲取資金后,需要接受銀行的監督,確保能夠按時足額償還本金及利息。
1)根據信貸主體的不同,信貸可分為自營信貸、委托信貸及特定信貸。其中,在委托信貸中,銀行通常受到資金提供方的委托,并按照一定的條件向外辦理信貸業務,在這個過程中,銀行通常只收取服務費用。特定信貸則是需國務院批準,對信貸可能產生的損失進行補償后,然后由國有銀行發放的信用貸款。
2)根據借款人信用的不同,信貸可分為擔保貸款、票據貼現、以及信用貸款等類型。
3)根據信貸用途的不同,信貸可分為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工業貸款、農業貸款、消費貸款及商業貸款等。
4)按照從信貸整體的不同,信貸可分為公司信貸及個人信貸。公司信貸指銀行等金融機構向公司提供信貸產品及服務等。個人信貸是指向個人有償提供資金的業務,通常分為狹義和廣義兩種。從狹義上來講其還款來源為借款人的財產,從廣義上來講還款來源包括與借款相關的經營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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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GD銀行J分行民營企業信貸業務內部控制現狀 ............................ 17
3.1 GD銀行J分行背景介紹 ...................................... 17
3.2 GD銀行J分行民營企業信貸業務發展現狀 ........................ 17
第4章 GD銀行J分行民營企業信貸業務內部控制存在問題 .............................. 30
4.1 GD銀行J分行民營企業信貸業務內部控制調查研究 ....................... 30
4.1.1問卷設計 ......................................... 30
4.1.2問卷發放與回收 ............................ 30
第5章 GD銀行J分行民營企業信貸業務內部控制優化措施 ....................... 47
5.1 加強民營企業信貸業務內部控制環境建設 ............................ 47
5.1.1培養民營企業信貸業務內部控制文化 ................. 47
5.1.2培養民營企業信貸業務專業人才 ......................... 48
第5章 GD銀行J分行民營企業信貸業務內部控制優化措施
5.1 加強民營企業信貸業務內部控制環境建設
5.1.1培養民營企業信貸業務內部控制文化
內控制度是商業銀行自我監管與約束的制度基石,特別是與信貸風險監管緊密相關的內控制度,更是銀行信貸風險高效監管“秘密武器”。
第一,要利用內部控制對信貸業務做流程化監管。對于民營企業的信貸業務而言,銀行一方面需落實審貸分離機制,即將信貸的申請流程與審批、發放或管理環節相分離;另一方面,銀行還應建立員工輪崗制度,以規避因為信貸管理層級及關鍵崗位人員長期從事同一職責帶來的帶來潛在風險。此外,商業銀行還應定期開展互查、自查及內部審計等工作,來遏制信貸風險的發生。同時,銀行應設立專門的組織架構來進行業務創新,將更多的決策權與自主權下放到分支機構業務創新當中,充分激發分行機構的積極性和創新能力。此外銀行還可以將市場調研、論證、產品開發、反饋合并到改進推廣的各個環節,提前明確界定權責關系,以提升業務創新管理體制的效率。
第二,GD銀行J分行可以借鑒同行業銀行的監督管理模式,加強與同行的交流合作,以建立更為高效的信貸業務風險監管體系。為了實現業務風險監督的有效性,GD銀行J分行還需在各個層面確保業務風險處于可控狀態,可以圍繞銀行核心競爭力及客戶需求構建起相應的信貸業務流程,并以該流程為核心,促使管理流程與服務流程均服務于業務流程,從根本上優化組織架構,確保所有工作均以客戶需求為導向,為客戶帶來更好的體驗。

企業管理論文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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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結論與展望
6.1 研究結論
在中國金融體系中,銀行扮演了重要角色,銀行也健康發展對驅動國家經濟增長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股份制商業銀行的眾多業務之中,民營企業信貸業務占據這關鍵位置,不過這其中的風險也不容忽視。內部控制機制對銀行信貸業務的防范與發現至關重要,銀行如果能借助內部控制體系全方位、系統性地辨識、評估、監控及通報民營企業信貸業務中的風險,那么久能夠提前制定應對策略,有效降低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潛在損失。本文以GD銀行J分行為實例,詳細剖析了該行在民營企業信貸業務內部控制的現狀及面臨的挑戰。本文首先建立起商業銀行信貸業務以及內部控制的基礎理論框架,隨后介紹了GD銀行J分行在民營企業信貸業務內部控制的運行現狀。在此基礎上,文章深入分析了該分行當前內部控制反面存在的主要問題,并針對這些問題提出了具體的改進策略與解決方案。綜上所述,本文得出以下結論:
第一,民營企業信貸業務的內部控制是一項復雜而系統的任務,它需銀行內部多部門緊密協作,共同推動關鍵環節的構建。有效的內部控制機制為銀行的長期穩健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并為其保持核心競爭力保駕護航。因此,商業銀行必須深刻認識到提升民營企業信貸業務內部控制質量的重要性,致力于打造一個完善且高效的內部控制框架,以期全面增強民營企業信貸業務的風險管理能力。
第二,目前,國有商業銀行民營企業信貸業務的內部控制尚存較大的提升空間。本文以GD銀行J分行的貸款業務為切入點,深入剖析了其內部控制現狀及存在的問題。這主要表現為內部控制環境薄弱、風險評估體系不健全、控制活動執行效果欠佳、信息傳遞不暢以及內部監督作用未能充分顯現等。針對上述問題,GD銀行J分行需采取精準有效的改進措施,以增強內部控制的效能。
第三,本文針對GD銀行J分行在民營企業信貸業務內部控制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了相應的改進策略。具體而言,包括以下幾個方面:要加強營造有效的內部控制環境,改進民營企業風險評估流程,保證民營企業信貸業務內部控制活動的實施,同時保障信息交流的順暢,最后還要強化發揮內部監督功能。有效的內部控制措施能全面提升GD銀行J分行在相關業務中的內部控制效率,推動其內部監督與控制體系邁向更高水平,有效控制和降低業務風險,進而取得良好的經營績效。
參考文獻(略)


